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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民眾到國外出差、旅遊,常為可以攜帶多少現金感到困擾。財政部關稅總局代理副總局長林樹吉表示,「不管什麼幣別,金額多少,只要有申報都沒事」;如果沒有申報,攜帶現鈔逾限部分,會慘遭沒入。

根據海關統計,自99年1月1日至今年7月底止,旅客攜帶現金超過限額,因為沒有申報,而被沒入者就有2,024萬日幣、25萬人民幣

各種幣別、有價證券攜帶出國的現金限額、申報、逾限是否會遭到沒入?因為規定繁多,令不少人感到一團迷霧。

根據海關規定,每一出入境旅客攜帶的外幣現鈔、有價證券、新台幣黃金的規定為:

1.外幣:入出境數額並無限制,但逾等值美幣1萬元以上,如果沒有申報而被查獲,將被沒入;如果逾1萬美元以上,有申報者,可以通關。

2.人民幣:逾2萬元以上必須申報,如果申報不實或未申報,查獲將沒入。如果逾2萬元,有向海關申報,先封存在海關,等離境時再領回。

3.黃金:飾金沒有上限規定,但條塊片錠的黃金如果價值逾2萬美金以上,要有國貿局的許可證才可以帶出境,沒有許可證者要先封存,等補證之後才可以提領。

4.有價證券:指不記名的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有價證券,總面額達等值美金1萬元以上要申報,如未申報被查獲,會被沒入。

5.台幣:上限6萬元,超限者必須事先向央行申請核准,才准放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5種貨幣或有價證券,各有各的限額,不需要加總,所以如果1個人,帶6萬元台幣、外幣1萬美元、2萬人民幣、黃金2萬美元、有記名旅行支票1萬美元,總計約新台幣31萬元,不必申報,都可以攜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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