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航行嘉義布袋與澎湖馬公的定期客輪今一之星延誤四個多小時,船公司僅發放一百元紅包補償,船上乘客氣炸了,有人直接撕毀紅包,還有部分旅客霸船。原本堅持照著合約走的船公司,經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介入協調,決定下週四召開協調會,擬修訂契約保障遊客權益,才平息此一風波。
引擎吸入漂流繩索 延誤四個多小時
今一之星昨日搭載三百一十七位旅客,原定上午十時由嘉義布袋出發,卻因前一航次加班船在馬公山水海域左噴射引擎吸入海上漂流繩索,找來潛水協會人員下海割斷繩索才脫困,延誤行程,下午一時才自布袋港開航,加上以單引擎行駛,行駛速度變慢,一個半小時航程走了兩個多小時,抵達馬公已是下午三時二十分,旅客行程亂成一團。
船公司發紅包致意 女遊客不滿撕毀
一名女遊客不滿船公司僅補償一百元,連紅包袋撕成兩半,直接拋在地上。三十餘名遊客霸船,要求船公司給個公道,抗議過程中有名五歲張姓小弟弟,不堪船艙悶熱及航程過長,突然發高燒,港警所員警立即驅車送醫。
唐姓旅客抱怨說,船公司以「加油」、「加水」理由,不斷延誤發船時間,就是沒有告知實情,也未主動提供飲水、餐食,遊客抗議後,才在下午一時上船後提供便當。也有人質疑為何不能另排其他船隻疏運。
嘉和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副總邱琇蘭首次上船協調,表示訂票確認單契約明文規定,因不可抗力因素,船公司不負責賠償,一百元是中秋佳節的心意,而非賠償金。但旅客不滿這套說法,繼續霸船。
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主任陳祖強在高雄以電話要求船公司二度登船協調,邱說明賠償於法無據,因此與旅客協調,由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召開協調會,邀請消保官、遊客及相關單位到場開會協商解決,才結束一個多小時霸船。
30多遊客霸船陳情 港務局協調修約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表示,衡量船隻延誤四個多小時,遊客僅霸船一個多小時,同時無暴力行為,只是合法提出訴求,應未構成刑法第三○四條強制罪;而撕毀百元鈔票,則可依妨害國幣懲治法第五條,罰幣值五倍以下罰金。澎湖縣政府代理消保官薛益欣建議,遊客發動霸船還是可能觸法開罰,應保留票根申訴,合法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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